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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 单位建设用地增加4倍

A-A+2014年4月30日17:06齐鲁网评论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玉志。齐鲁网 付莹摄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玉志。齐鲁网 付莹摄
2014年4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齐鲁网 付莹摄  2014年4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齐鲁网 付莹摄

  齐鲁网济南4月30日讯(记者 付莹 张雯婷)2014年4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厅、省统计局负责同志发布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齐鲁网记者获悉,山东省建设用地3944.3万亩,与第一次土地调查相比,建设用地增加685.5万亩,年均增加52.37万亩,增速呈上升态势。另外,单位建设用地GDP达8.57万元/亩,是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4倍。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介绍,与一次调查相比,我省建设用地从3258.8万亩增加到2009年的3944.3万亩,增加685.5万亩,增长20%,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从建设用地增长速度看,1996-2009年13年间全省年均增加52.37万亩,建设用地增速呈上升趋势。

  从人均占有建设用地看,1996年、2009年全省人均建设用地分别为248平方米、277.66平方米,呈明显增加趋势。二次调查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70.6平方米,高于全国161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比较粗放。” 王玉志指出,应继续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虽然建设用地增加保障了经济建设的需求,但是今后还应继续保持适量投放增量用地、加大盘活存量用地的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和农村空闲地盘活利用,逐步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增量用地的依赖,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质量提升。”

  另外,齐鲁网记者也了解到,第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山东省将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每年土地调查结果经国家确认后予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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