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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位“快处快赔”逃逸驾驶人受罚 拘留5日扣12分

A-A+2014年4月22日09:25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4月2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从4月1号起,济南开始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新办法,轻微交通事故,双方报警、拍照后,就可离开现场。有些人却想钻这其中的空子了,交警不来,我就"脚底抹油先开溜"。但没想到这一跑,事儿就变复杂了,原来的轻微事故,变成了肇事逃逸!昨天,济南首位逃逸驾驶人受到了法律处罚。

  17号早上,济南新泺大街与崇华路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

  受害方车主阎女士:“他强行左转就碰一起了。”

  从照片看,这起事故并不严重,车头右侧轻微刮擦。原本阎女士要协商快处快赔,没想到肇事方先开车走了。

  受害方车主阎女士:“他开车跑了,我也没有他的照片。”

  交警通过视频监控找到了肇事方,这时候那位开溜的车主王某才恍然明白,自己把事闹大了。

  肇事方王某:“当时快上班了,没必要在这儿,我不想迟到。在不理智的情况下,我就走了。”

  按照规定对肇事方实施拘留五日,罚款2000元。

  不仅如此,王某还被暂扣驾照,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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