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城镇污水处理考核全国第一 日处理1150万吨

A-A+2014年4月18日18:03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4月15日讯(记者 尹海洋 通讯员 耿庆海 孙志武 王冠)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结果,山东省在省和直辖市综合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济南、青岛在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考核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五位。

  投入240亿元,建厂250座,日均处理1150万吨污水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07年底建立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考核体系主要包括:所辖市县设施覆盖率(满分25分)、城镇污水处理率(满分20分)、处理设施利用率(满分20分)、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满分20分)和监督管理指标(满分15分)共五项内容。

  把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期完成”的总体要求。省直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省上下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有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运行和管理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到2013年底,全省累计投资240亿元,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50座,其中228座已正常运行,22座正在调试,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150万吨/日。该省在国家组织的淮河流域、海河流域考核中分别取得了“六连冠”、“四连冠”的优异成绩。

  制定政策,编制规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城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3-2015年)》等指导性文件,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计划》等文件,编制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部分县(市)城镇排水“十二五”专项规划。

  建立督察、约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目标落实

  一是省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列入了查处违法排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必查项目。二是建立了督察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成立了省城市污水处理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省政府实行季度通报。三是建立了约谈制度。对个别建设进展缓慢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约谈,有力地促进了重点项目的进度。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省政府规定,市、县(区)长是污水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没有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建成后不正常运营、收费不到位、擅自停止运营和排放不达标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是各地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我省先后有220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列入中央补助资金计划,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亿元。二是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地从城建资金、地方政府机动财力、城镇土地资产收益和污水处理收费等政府可用财力中解决120亿元资金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三是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到目前,该省共有25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等多个国家政府赠贷款4.1亿美元。四是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到目前,160座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的污水处理厂中,有134座采用BOT方式建设,吸引社会资金50亿元。五是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省政府共拿出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

  规范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市场化运作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到目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已将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平均1元/吨的水平,88个县级市和县城提高到了0.8元/吨的水平,年征收污水处理费20亿元左右,基本满足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有利地促进了社会资金投资运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到目前,全省已有16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了BOT、TOT、合资合作方式进行运作,占到建成总量的64%。

  理清污水处理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省领导关于“污水处理工作重心由建设向运行管理转移”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落实一个责任、实施两项许可、建立三项制度、完善两个系统”的工作思路,即:落实污水处理监管责任,大力实施排水许可和经营许可,完善按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核拨污水处理费的运行机制,推行污水处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经营公报、信息公报制度,做好建设部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全省污水处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

  扎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总抓手,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对考评标准进行修订,分别对政府主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注重实效、协同推进,不断提升全省污水处理行业绩效管理水平,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进出水水质、运行经费拨付、污泥处理处置、持证上岗、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绩效考评。

  同时,认真落实污水处理信息系统报送工作。高度重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总结分析每月、每季度信息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限期整改。

  此外,建立远程视频监控。通过远程监控平台,对污水处理厂关键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流程视频监控,部分城镇还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将水质在线检测数据接入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出水水质的全面监管。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