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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快处1800起案件已赔付 3天即结案

A-A+2014年4月18日10:33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济南交通事故快处1800起案件已赔付 3天即结案

  齐鲁网济南4月17日讯(记者 扈枫 通讯员 杨厚福)据保险部门统计,截止2014年4月15日,驻济各保险公司处理高峰期及高架路(白天)免除现场案件2031件,已结案1812件,结案率89%,定损当日赔付,赔付金额287万元,平均结案周期3天。对比交警部门此前公布的报警后采用快处程序处理的905起,有1126起案件是车主直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占案件总数的55.44%。

  由于快处快赔免除现场查勘颠覆以往保险公司双方事故必须查勘现场的常规,各公司在启动前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该项法规是否能够顺利推动,关键就是保险行业的配合是否到位。为此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山东保监局的要求下召开各产险公司分管总经理会议,明确推进快处快赔工作是为了缓解道路交通高峰期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车辆通行能力,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此外,保险公司出于对防范风险管理的要求,查勘事故现场已经是多年形成的理赔流程,也是上级公司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办法实施之前,保险公司由于受到“政策、权限、系统、考核”的影响,办法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对于这一问题,驻济各产险公司积极调整业务规程,对客服人员进行培训并增设专人管理此类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化解矛盾。为《办法》的顺利推广、减少客户投诉奠定基础。

  2014年3月13日,在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召集下驻济南30家产险公司集体签订了《道路交通高峰期及高架路(白天)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免除现场查勘的自律公约》。并通过群发短信、微信、电话、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新《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在车主当中起到了很好地宣传效果,为车主走快处快赔打消了顾虑,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实施的基础。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车主发生符合快处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不必报警,只需按照要求拍摄3张照片后,撤出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快赔,也可直接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理赔处进行相关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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