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公共场所“禁烟令”已发18年
济南早已对在多类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说了“NO”。1996年,我市便出台实施了《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后来,这一规定又进行了多次修正。在该规定中,济南明确规定,禁止在体育馆、图书馆、托儿所、幼儿园、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的教室等9大类公共场所吸烟。算下来,济南的公共场所“禁烟令”出台已有18个年头。
不仅如此,今年起开始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也有着相应的禁烟条款。该条例明确规定,乘客不得在车辆、站台内饮酒、吸烟、乞讨、卖艺;违反规定的乘客,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运营服务。该条例中所指的禁烟站台,主要是指带顶棚的BRT站台。但是,记者12日探访文化东路西口站等多个BRT站台,发现仍有个别乘客在站台里吸烟。 (记者 赵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