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12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李人杰)昨天,济南市人口计生委召开“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会上,人口计生部门多位负责人就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复,内容涉及失独家庭、独生子女费以及超生罚款、二胎审批等多个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话题。
失独补助半年发一次,能否改成每月发放
问:现在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是每人每月135元的标准,这个标准太低;此外,发放时间是每半年发放一次,能不能把时间安排到每月发放?
——高新区舜华路办事处会展中心社区居委会的一位居民
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作答。该负责人介绍,对失独家庭的扶助,135元是去年的政策,今年市计生委和省民政厅、财政局、市卫生局等6部门联合发文,把扶助标准由135元提到400元,今年上半年就将按新标准落实。此外,在高新区还有另一块失独家庭的扶助,按照区里的政策,失独家庭在享受了国家法定的特扶标准后,还享受区里一户2000元的生活补贴。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对“现在每半年发放一次、想改成每月发放”这个问题,还要和相关部门沟通,也希望这个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独生子女费26年没涨,希望能适当增加
问:独生子女费几十年没变,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也起不到作用了,想问一下能不能重新制定标准,适当提高?
——槐荫区青年公园办事处社区的一位居民
答:槐荫区计生委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该问题时表示同感,称:“我也觉得确实太低了,26年没涨,确实起不到一个导向性奖励的作用。”据其介绍,山东省条例从制定到现在26年了,独生子女费一直这样,一个家庭10块,父母各50%,就是各5块。
而该负责人称,山东省是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开始到14岁,每人每月5块钱;而其他有些省有的是30块,也有50块的,还有100块的,时间有领到16岁的,有到18岁,还有到60岁的。“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我也觉得有点低。当时80年代制定这个政策时,工资都是几十块钱,相当于一人涨一级工资,现在一级工资是什么概念?”这位负责人表示。
为此,他建议,“我们共同呼吁,看看能不能适当增加,修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