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备受关注的我国第一部社会救助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即将实施。在此背景下,山东省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将集中在哪些方面?又有何特点?对这些问题,4月2日举行的山东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给出了答案。
2013年,山东省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和每人每年2510元,分别比2012年底提高了51元和296元。
在连续多年提标扩面的基础上,今年山东省将继续提高低保标准,适当扩大低保覆盖面。“今年省委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要求,东、中、西部城乡低保对象分别达到总人口的2%、3%、4%,这是城乡低保基本覆盖面,也是最低要求,目前还没有达到目标值的6个市要早作准备。”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任鸿凤提醒与会者。同时,各市城乡低保标准要分别达到省里确定的人均居民消费支出的最低比例。
对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的低保发放不规范问题,今年山东省将强化入户审核、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公开公示、督促检查,减少错保、漏保、骗保,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
医疗救助方面,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将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范围将不再受20个病种的限制。与之相适应的是,今年山东省医疗救助工作将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凡属医疗救助对象,只要符合大病商业保险报销的条件并享受了相应的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就要及时跟进。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今年山东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达到50%以上。
“常规医疗救助,不能只盯着低保和五保对象,必须覆盖到所有低收入家庭。”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另外,近年来,临时救助制度一直是山东省社会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山东省出台了专门政策文件,并且计划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各地进行适当补助。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市要全部出台临时救助文件,建立有效的资金筹集机制,明确市级资金投入数额或比例。
去年,青岛和威海将外来务工人员分别纳入了临时救助和低保范围,打破了社会救助的户籍壁垒。山东省提出,今年各市在临时救助对象选择方面,要打破原来的“属地”概念,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户分离家庭纳入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