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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首起"民告官"案件顺利宣判 行政机关败诉

A-A+2014年4月1日07:23济宁日报评论

  原标题:济宁首起"民告官"案件宣判 行政机关败诉

  2014年3月27日,记者在嘉祥县法院了解到,济宁市首起“民告官”异地审理案件顺利宣判,被告汶上某行政机关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判败诉。2013年8月1日,本报曾以《我市首次异地审理“民告官”案》为题报道了此案。

  2013年7月1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高新区、嘉祥、邹城和曲阜4个基层法院成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民告官”案件异地审理开展以来,记者先后与多名行政审判法官对该举措进行了交流。“少数地方行政首长,依法行政观念淡薄,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不高,对正常的审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嘉祥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王于建为此感到有些无奈。

  嘉祥县法院集中管辖本辖区及金乡县法院、梁山县法院、汶上县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3月27日,记者在嘉祥县法院翻阅大量案宗后发现,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16日,嘉祥县法院共受理“民告官”案件274件,管辖内4县“民告官”案件相对集中在土地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含工伤确认)、婚姻登记等方面。嘉祥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对较低的诉讼成本,导致部分胜诉“民方”因判决未完全实现自己的诉愿,继续将“官方”诉至法庭,这样的连锁反应,造成了部分县上诉率居高不下。

  由于部分县行政机关败诉率达到了30%,让更多的百姓选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倒逼一些政府部门,在处理日常事务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记者施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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