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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一微克补偿20万

A-A+2014年3月19日07:4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3月1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空气质量的优劣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山东日前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启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办法》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

  同时,考虑到自然气象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办法》将全省17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城市,第二类为济南、淄博等13个城市。在对各市实行季度考核时,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各市得到的补偿款需统筹用于改善大气质量。

  山东省环保厅规划财政处副处长谢刚:“我们有一个考核公式,一微克是20万元,你改善的幅度越大,得到的补偿就越多,通过一种机制,建立了一个地区间的生态补偿,促进大家尽可能地去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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