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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走出去”提供服务 源头预防职务犯罪

A-A+2014年3月3日07:25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3月2日讯(山东台记者 左宪南 摄像 陈琳 滨州台 刘鹏 魏宜斌)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俗话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山东省检察机关用“走出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犯罪,打好反腐“预防针”,筑牢“防火墙”。

  一大早,滨州邹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朱振宇就来到了正准备施工的鲁中技师学院新校区工地。今天,他要对这个校区的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邹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振宇告诉记者,“在以往的重大项目建设当中,很容易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一些职务犯罪,我们把事后监督提前到事前监督 从工程立项到招投标监理施工以及后来的资金保护,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自去年10月开始,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千名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10名检察官负责一个工程项目,通过“听”、“看”、“问”、“评”等形式,确保项目建设管理有序、资金安全。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犯罪,省检察院还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进行警示教育。从去年5月以来,已到省直50多个单位进行巡回宣讲,受教育人数达50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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