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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纪委成立“快速行动小组” 专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A-A+2014年2月27日09:44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济宁2月26日讯 (记者晋森) 为从快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12月,济宁市纪委快速行动小组成立,“快速行动小组”编为4个小组,实行全天候轮流值班制度,每个小组值班一周,由纪检人员和公安民警共5人组成,并设立组长,组长发出指令后,半小时内集结到位并开展调查。

  据了解,“快速行动小组”负责在第一时间对领导批办、12388投诉举报热线转办,以及开展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快速行动小组”在接到市民的12388热线举报后,被投诉举报人职级明确、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发生在济宁城区、涉及市直部门、单位管理党员干部的,以及被投诉举报人职级不明确、发生在济宁城区的,一律转“快速行动小组”组长。“快速行动小组”组长发出指令后,调查小组成员半小时内迅速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调查。根据案情确定调查重点,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谈话,查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和发生经过,收集并固定证据,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调查情况将及时形成调查报告并抓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快速行动小组”办理的群众举报问题凡能当天办结的,一律当天办结;不能当天办结的,在2—3日内办结;复杂问题10日内办结,办结后交12388投诉举报热线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快速行动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委担任。分别从党风室、信访室、效能室各抽调2人,从办公室和每个派驻纪检组各抽调1人,从市公安机关抽调2名干警为成员。成员保持相对稳定,被抽调人员在指定案件办结后,即回原岗位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快速行动小组”组长可以统一调配力量,不局限在所抽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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