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临沂:用地单位借走征地补偿款 农民失地只获利息

A-A+2014年2月20日08:06大众网-大众日报评论

  300多亩土地被征用后,农民拿到的不是征地补偿协议,而是用地单位的借款协议;到手的不是征地补偿款,而是用地单位分期支付的借款利息;本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却被借给了用地单位;而农民到底能拿到多少补偿款,则成了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

在村民尚未领到足额补偿款的情况下,后中疃村的300多亩耕地就已经开挖施工了。在村民尚未领到足额补偿款的情况下,后中疃村的300多亩耕地就已经开挖施工了。

  这一“离奇”事件,发生在沂南县界湖街道办事处后中疃村。当地一龙头企业在该村征地后,围绕55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的去向及分配等问题,后中疃村的群众产生了不满情绪,投诉到本报编辑部。记者近日赶赴当地调查了解。

  失地后只获补偿款利息

  2013年下半年,智圣汤泉三期工程在后中疃村开始征地。

  后中疃村的村民们对智圣汤泉并不陌生。它在当地可谓人尽皆知,是“带动沂南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在此之前,智圣汤泉一期、二期工程已经从后中疃村征用了600多亩土地。

  此次三期征地,将用于建设“智圣(国际)温泉城”。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总投资约22亿元,是“集购物、餐饮、旅游、休闲、居住和度假为一体”的商住区建设项目。

  根据规划,该项目将占用后中疃村372亩土地,其中净地面积257.26亩,其余为道路、沟渠等。这些土地,是后中疃村目前仅剩的耕地。

  早在2013年6月15日,后中疃村就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智圣汤泉三期“土地承包事宜”。记者得到的一份当时的会议记录显示,当时声称的“承包”期限为20年,每亩每年“承包费”5000元,每年一付,20年期满后以每亩15万元卖给智圣汤泉。

  这一方案,并未获得过半数到会人员的同意。一位当时参会的村民代表对记者表示,这一决议之所以未获通过有两个原因:一是涉嫌违法“以租代征”,二是补偿标准与周边村镇相比偏低。

  尽管在这次会议上未获多数村民同意,智圣汤泉三期的征地工作还是如期推进。而不久后公开的补偿标准,则让村民们“大吃一惊”:除了青苗补偿费外,村民们即将领取的,不是按土地面积计算的征地补偿款,而是征地补偿款被出借后的利息分红,全体村民按人头计算,无论承包土地多少,每人每年2000元,期限10年。

  专款专用的土地补偿款,怎么会被借走?又借给了谁?

  用地单位借走征地补偿款

  很快,一份被公开的《借款协议书》解开了谜团。

  记者辗转得到了这份《借款协议书》。该协议书由界湖街道后中疃社区居民委员会(甲方),和山东智圣汤泉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乙方),于2013年10月5日签订。

  记者总结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后中疃村将从智圣汤泉公司征地中所得的全部补偿款5580万元,借给智圣汤泉使用,智圣汤泉每年向后中疃村支付利息。村民从利息分配中受益。

  根据该协议:后中疃村将372亩土地征用给智圣汤泉,土地补偿价格每亩地15万元,共计人民币5580万元;这笔土地补偿款,由智圣汤泉“作为借款使用”,借款期限为10年,智圣汤泉每年付给后中疃村535.68万元利息(利率为借款总额的9.6%——记者注);双方以智圣汤泉一处面积为31336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抵押,10年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不续签,智圣汤泉须在30日内将全部借款返还。

  失去了土地且未获补偿的村民,便从这每年535.68万元的借款利息中获益。

  对利息分配作出具体安排的是一份《后中疃社区“两委”干部承诺书》。记者从该承诺书上看到:每年10月16日前,全村每人分配2000元,10年内不变;如果智圣汤泉不按时兑现利息,村两委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智圣汤泉按时支付利息而村两委不按时兑现分红,村两委干部“自愿接受处罚”——“自动辞职”。

  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收益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无论是借款协议还是村两委干部承诺书,均未说明5580万元土地补偿款归还村集体后将作何用途。

  这就意味着,对于后中疃村民来说,他们在交出了仅剩的一点口粮田之后,应得的征地补偿款却成了一笔遥遥无期的“糊涂账”。村民们不知道,自己每亩土地到底可以拿到多少补偿款,更不知道何时可以拿到这笔钱。

  在部分村民看来,村干部关于“自动辞职”的承诺书,颇有点“闹着玩儿”的意味:“村两委干部不是终身制,几年之后还干不干都不一定,还谈什么‘自动辞职’!”

  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而在村民既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也未领取足额补偿款的情况下,后中疃村这300多亩土地已经被用地单位圈入围墙、开挖施工。村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