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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委1月6次排查案件线索 案件久拖不办追责

A-A+2014年1月29日07:59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1月27日,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在线访谈时表示,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242件,同比上升17.2%;结案12146件,同比上升17.9%;给予党政纪处分12182人,同比上升20%。

  马明生表示,2013年省纪委严肃查处了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枣庄市市中区委原书记王刚、潍坊市寒亭区委原书记孙德奎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掌握案件线索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省纪委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对案件线索进行管理:一是建立了“案件线索信息管理库”,实现了案件线索的统一收集、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和重点摘报;二是制定了省管干部案件线索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定期汇总重要案件和重要线索办理情况;三是正在研究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报送案件线索办法,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体排查制度,省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对线索统一排查、统一办理、统一审批、统一督办,重要案件处置由省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今年1月,已召开了6次线索排查会,集中排查了一批问题线索。

  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后,最担心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如果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拖着不办怎么办?针对这一问题,马明生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督办的工作负总责,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是本部门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

  省纪委监察厅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对线索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的,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进行初核;对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严格按照程序立案处理;对问题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省纪委监察厅每季度对执行办案程序特别是办案时限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全省超期未结案的遗留案件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查找原因,逐件督促有关办案单位抓紧办理,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督办,坚决防止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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