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桐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大桥自1986年至今,收费已有27年。该收费站公示栏显示,其收费期限至2017年,整个收费年限将达31年。当地司机称,谈及这个大桥,没有不骂的。
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作为当地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的便民惠民工程,滨州黄河大桥的收费年限更不应超过25年。是什么原因让滨州黄河大桥敢于“突破”这一规定,置百姓骂声于不顾,让惠民工程伤了民心呢?这的确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让老百姓怨气不断,还有一个原因:公车经过此大桥,可以享受免费通行。同是一座大桥,凭什么公车就可以畅通无阻,而私家车则是“要从此桥过,必须把票买”呢?除了暴露特权的横行之外,很难再想出这样的规定意义何在。
替当地百姓再问一次,“超龄”收费的滨州黄河大桥没人管管吗?
(原标题:“三问”山东滨州黄河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