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20日讯(记者 李淼)20日下午,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东营市民接收快递致死事件。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陈晓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1月28日23:15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运输车时,嗅到刺激性气味,造成2名员工呕吐。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随即疏散员工,并将上述2名员工送医院医治,将车辆放置通风处。
29日早上该公司与武汉发件企业取得联系,将呕吐员工症状告知发件企业,发件企业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随后,该公司于29日19点对通风放置的车辆再次进行快件处理,又有3名员工出现胸闷等症状,公司将3名员工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观察治疗。30日8:30分,公司致电发件人询问寄递物品到底是何物?湖北寄件人称为氟乙酸甲酯,不是发件人上次告知的氯乙腈。随后,公司于11点向潍坊110报警,同时联系119对污染源进行处理。寒亭区政府、区安监、及公安等部门到达现场,对污染源隔离处理。目前,上述5名员工均已出院。
在此过程中,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一直未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直到11月30日12:20分该公司才报告潍坊市邮政管理局。企业存在延报。省、市邮政管理局得知后高度重视,13:15分潍坊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赶到现场,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主要领导带领市场监管处负责同志亲临潍坊指导,积极协同当地政府进行相关处置。要求确保被污染人员安全;配合地方政府安监、公安、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确保隔离污染快件和污染源存放安全,严防出现二次伤害;尽快与防疫部门联系鉴定污染化工产品。
12月2日15:50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又向潍坊邮政管理局报同一车次已先期发往广饶县的一淘宝快件“鞋”收件人29日10时左右收件后头晕恶心,送医院治疗后于次日10时左右死亡。接报告后,省邮政管理局立即响应,进行研究,在报告国家局的同时,派出力量再次赶赴潍坊了解情况,指导处理。同时要求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的上级“圆通公司上海总部”高层人员尽快到山东协同处理,同时,即派省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处处长一行三人赶赴潍坊了解情况、指导处理,要求山东圆通网管中心、潍坊圆通分拨中心要立即对相同车次且已发向用户的1844件快件逐件跟踪、确认是否安全,已派送的必须逐一落实派送人员、收件人安全情况,妥善处理,坚决避免再次伤及无辜,同时要确保封存污染快件的绝对安全。同日,20:40分省邮政管理局督导组到达潍坊督办广饶事件及同车次1844件快件的排查情况;针对1844件快件进行第3轮详尽的排查。12月4日17:30分1844件快件全部排查完毕。发现问题件4件,除广饶致客户死亡鞋子外,另有胶州、寿光两个收件人收到淘宝购买的鞋子有头晕、恶心异常反应,黄岛一用户收到鞋子有异味拒收退回外;据此经查由武汉同一网店发往潍坊的鞋子共69票,通过对此69票重点逐一追查,发现其中13票作为污染件封存留仓,56票已经发出。发出去的56票,除发现的4起问题件外,其他52件均无异常。
针对排查发现的异常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对客户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受害人员进行救治,确保收件人人身安全。从反馈情况来看:前期收到快件后出现不适的胶州收件人,客服劝其入院检查,收件人感觉已无明显不适症状,快件已收回。黄岛退回武汉网店快件已由圆通公司追回。目前,寿光快件也已取回。除污染源外,对前期遭受污染的153件快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理,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了赔付,目前已全部赔付完毕。
3日上午山东省分析检测中心样品检测报告已由检测单位出具,经检测该物品为氟乙酸甲酯,氟乙酸甲酯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是有毒液体。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2007年11月6日)中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说的很清楚。
12月5日,省邮政管理局派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和东营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前往东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通报违规寄递禁限物品(氟乙酸甲酯)造成的偶发疑似事件,通报情况后,双方商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配合,待有关单位出具鉴定结果后再确定案件通报情况。
根据,东营广饶警方对案件向东营市邮政管理局的通报,潍坊市邮政管理局于今天对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并由省局在全省进行通报,在对快递企业做出处罚的同时,山东省局还要求各快递企业要继续依法健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应急监测、信息报告、事态预警、处置方案、事件调查和损失评估等工作,对收寄验视、风险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也要加大日常执法监督、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外部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与安全监管、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应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