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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诉东莞政府案开庭 要求公开致残结论

A-A+2013年12月7日07:47中国新闻网评论

  冀中星状告东莞市政府一案今天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因冀中星今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制造爆炸案而备受关注。冀中星自称8年前遭东莞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自己被殴打致残一案的复查结论。

  首都机场爆炸案牵出8年前“致残案”

  今年7月20日,冀中星携带着自制的爆炸装置,从山东居住地独自乘长途汽车来京,并于当晚6点多在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二层引爆了爆炸装置,造成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随后,冀中星被警方当场控制并抓获。

  8月29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冀中星提起公诉。9月17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冀中星坚称到首都机场是为反映诉求并非为“爆炸”,辩护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10月15日,朝阳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冀中星有期徒刑6 年。

  一审宣判后,冀中星以过失引发爆炸、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就冀中星出于对相关部门处理其受伤致残一事不满而实施爆炸的案件起因已予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宣判后,法院允许冀中星哥哥等家属会见了冀中星。冀中星哥哥称,法官告知他们过段时间会将冀中星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

  至此,这起事件因二审宣判告一段落。然而,冀中星所提到的诉求,也就是8年前的一起“致残案”尚未有答案,社会仍在质疑,究竟是何种原因让冀中星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

  “殴打致残”还是“交通事故”引争论

  关于“致残案”,究竟是交通事故还是殴打致残,始终是冀中星、龚明照(当年乘坐冀中星摩托车的龚涛)与警方争议的焦点。冀中星在2006年写的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自己在东莞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

  冀中星的老家山东鄄城县相关部门7月21日回复媒体时称,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于2005年6月28日,驾驶一辆摩托三轮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对上述说法,东莞方面并不完全认同。7月21日下午,东莞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冀中星反映被治安队员殴打致伤问题的情况通报》,否认了冀中星被殴打致残的表述。通报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 2时至3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冀中星及乘客龚涛倒地受伤。

  通报还强调,根据厚街公安分局解释,因整个案件过程没有其他路人及群众围观,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故该案仍在调查中,如若查实,将依法处置。

  在此之后,冀中星当年搭载的乘客龚明照(龚涛)现身。他在给东莞市公安局信件中称,冀中星系被治安员殴打致残。在长达七页纸的信件中,他详述了冀中星被打的经过。东莞市公安局也确认已收到龚明照的信件。

  要求公开致残案结论 此前尝试各种渠道维权

  冀中星起诉东莞市政府的案由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纠纷”。而在首都机场引爆爆炸装置前,冀中星已上访8年。

  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属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员殴打致残,要求处理。厚街镇公安分局接待了冀中星家属,并向他们解释,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但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

  同年7月28日,冀中星委托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厚街镇公安分局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其334782.49元。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但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判决驳回冀中星的诉讼请求。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3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民事诉讼败诉之后,冀中星又向中央政法委信访,并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网站反映问题。东莞方面称,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而冀中星的哥哥在发微博提及此事时称,“让签字,我不识字,就签了。签了以后,说不许再上访了,这是救助不是赔偿。我们觉得被骗了。”

  在司法途径之外,冀中星还试图通过媒体给自己“申冤”,也尝试着利用网络维权,但并没有引起关注。

  “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发生后,这一事件受到广泛关注。东莞市政府曾召开会议,称将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在广东东莞被殴打致残案进行复查。

  今年8月1日,冀中星曾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对其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但东莞市政府告知其不属于公开信息范畴。因此,冀中星向东莞中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自己被殴打致残一案的复查结论。10月25日,东莞中院受理该案。

  同时,冀中星起诉广东省公安厅向其公开复查结论的案件,在被广州中院驳回后,目前,冀中星已上诉至广东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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