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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立查职务犯罪3210人

A-A+2013年11月27日14:30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任秀芳)今年山东省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这是记者从正在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的。

  昨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据介绍,今年1到10月,全省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544人、起诉57823人。全省检察机关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强迫自证其罪等新要求。如聊城市院在查办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张泽忠涉嫌受贿案过程中,通过安排合理饮食、定期体检、节日探望谈心等,使其消除了消极抵触心理,如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为严防发生冤假错案,全省共对543份证据启动非法证据审查程序,依法排除128份,“淄博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林海涉嫌受贿案时,及时启动非法证据审查程序,发现一项证明嫌疑人受贿2万元的辨认行为无相关笔录佐证,遂依法排除。”吴鹏飞说。

  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同比上升16.7%,其中大要案208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40人。“青岛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延球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查处,始终不做有罪供述。泰安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缜密侦查,获取了详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材料等,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王延球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吴鹏飞说。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正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纠正脱管、漏管,以及社区矫正违法578人次。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审查社区矫正案件15877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20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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