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下文,在职干部完不成任务只发300元生活费
虽然居民对拆迁有诸多顾虑,然而,他们如果不配合改造有可能给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亲戚朋友带来麻烦。“我们不同意,政府就找‘吃公家饭’的熟人过来做工作。”王先生说 ,其在街道办上班的一熟人负责做他的工作,说做不通工作就会被停职。
说到这,一女商户从店里拿出了一份盖有中共古泉街道委员会公章的“古泉街道党委关于广场西片区开发的意见”的复印材料,材料显示:在广场西片区有房地产的街道财政发工资人员,负责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的工作,在12月5日前签订协议,12月16日前腾空房屋交付拆迁。
文件明确,在街道办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一律停薪停职,在县指挥部规定时间内仍完不成任务的,只发300元生活费。
教师任务没完成,每推迟一天罚中心校3000元
除了对街道办在职人员的处罚,文件还规定,教育系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每推迟一天,罚中心校3000元;中心校对教师本人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村居干部在街道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直接免职;大队干部在街道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责成社区给予免职处理等。
“上周六我和几位同事都收到了这份文件,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周日又告知将文件上交。”在街道工作的一名公务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份材料的真实性,他说,只要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房屋在拆迁范围,街道的干部职工就要去动员他们配合拆迁。如果完不成动员任务,自己就会被处理。
一不愿具名的老太太告诉记者,她在街道办工作的孩子给她打电话说过,单位专门开会让做家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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