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18日讯 (记者赵云龙)记者梳理发现,近段时间来,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分3次对全省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这18起典型案例里,有10个案例中的当事人都是“栽”在了公车上。其中,有的人公车私用,有的人违规使用公车或违规使用特殊标识车辆,有的人则违规购置公车,更有甚者,还在酒后驾驶公车肇事。
在这10起和公车有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里,有6起公车私用案例,分别为东明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公车私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驾驶员公车私用;临清市技工学校校长公车私用问题;文登市交通局政工科科长公车私用问题;惠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公车私用问题;山东建筑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办公室主任公车私用。
此外,还查处3起违规使用公车、1起违规购置公车。
反馈意见的吸收率超过40%;增写、改写、文字精简等修改共539处;覆盖114个单位,8个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1120多条意见和建议……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决定》稿在党内外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
11月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出席全会的204名中央委员、169名候补中央委员,对《决定》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会场内,审议认真热烈;会场外,整理意见工作同步进行。
文件起草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全会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决定》稿作出修改。
11日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会各组意见和文件起草组修改建议,对修改后的《决定》稿进行审议。形成的修改稿于12日上午再次提交全会分组征求意见。
12日上午,根据全会分组讨论的意见和建议,《决定》稿再次作出修改。
12日下午3时,散发着墨香的《决定(草案)》摆在每一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座席上。几上几下、反复修改的《决定(草案)》,对历史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凝聚着集体智慧,获得全会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