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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面向基层诉求 创新服务措施

A-A+2013年11月19日07:33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1月1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记者:山东台 左宪南 摄像 陈琳 滨州台 淄博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针对广泛征集的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整改,创新服务措施,解决群众身边法律难题。

  家住菏泽市牡丹区张可庄的老宋,这两天正在为侄子犯法的事情上火。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老宋的侄子已经被检方起诉,可诉讼方面的情况一家人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天一大早,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桑丽找到了老宋家,把案件的审理进程、环节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菏泽市万福办事处张可庄宋先生:“我当时特别着急,通过检查官来一说,我心里也放心了。”

  因为刑事案件审查期间滞留时间长,节点多,为了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进程清楚,心中有数。省检察院探索实行了案件告知制度,拓展公诉案件告知内容和告知对象,用公开透明的办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桑丽:“同时我们办案人的名字也告诉案件当事人和近亲属,也让他们对我们办案人员是否廉洁执法,是否规范执法进行监督。”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除了案件告知制度,省检察院还陆续出台了检察官派驻检察室锻炼、千名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等12个创新措施。并组织宣讲团到各省直机关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截至目前,仅在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开展预防宣讲活动40场次,4万多人参加。

  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成波:“从领导到中层到基层干警都能够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更多地了解群众疾苦,更自觉的为群众服务,使我们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能够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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