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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7部门晒“三公”经费 包括市公安局等部门

A-A+2013年11月15日07:33半岛都市报评论

  半岛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 乔秀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大财税政策改革力度,明确要求各部门透明预算。截至11月14日,青岛市又有公安局、旅游局等27个部门相继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 

  所谓“ 三公”经费预算,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专家谈“透明预算” 

  让预算每一分钱花得更科学 

  “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于三中全会公报提到的透明预算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问题,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 ,在如今这个财政增速放缓的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包括三公问题在内的各类预算编制确实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要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对于预算审查的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预算更透明,让预算每一分钱花得更科学,减少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对预算管理制度的改进,也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让预算更科学合理,才能以强大的财力物力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与各项事权的充分落实。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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