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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 整治不力被曝光要追责

A-A+2013年11月15日07:23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 张帅)从15日开始,济南市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城区建设扬尘集中治理工作,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城区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济南市将通过对城区周边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建筑物拆除工地等扬尘实施集中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据了解,在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本次集中行动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对不按规定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标准的工程,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当场对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实施挂牌督办,对后续整改措施不力的,将对责任单位给予取消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清出济南市建筑市场等处理。

  在渣土整治方面,将此言差渣土运输车撒漏、乱倒渣土,未封闭或封闭不严、装载超量的,无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擅自运输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整顿方案,针对上述车辆的行为,还将倒查追究所属运输单位责任。严厉查处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从事建筑渣土处置运输。实行“红牌停工停运制度”,对违法违规计分考核达到规定分值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

  根据整治行动方案,对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运输等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发挥给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扬尘治理要求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整顿。济南市环保部门要对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考核、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报请市政府督查室禁行专项督查。凡发现慢作为、不作为、被媒体曝光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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