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昨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为逐步建立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各区治理大气污染的责任感、紧迫感,调动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济南市确定自本月11日起对环境空气质量试行周报。
据了解,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数据来源于各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子站,周报内容包括各区上周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三项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指数,这三项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指数数据由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上报给相关部门,然后由相关部门对各区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排名,上周周均最大浓度出现区域。对连续4周环境空气质量倒数第一的区,市环保局将对该区有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城市基础建设项目除外)实行从严审批或限制审批。环境空气质量周报试报范围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并在龙奥大厦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待条件成熟后,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将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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