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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布33种药品最高限价 本月15日执行

A-A+2013年10月23日10:37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0月23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核定了部分药品价格,公布了33种药品的最高限价,要求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据了解,这33种药品包括20种中成药和13中化学药品,其最高限价从本月15日起开始执行。

1、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化学药品) 金额单位:元1、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化学药品) 金额单位:元
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成药)金额单位:元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成药)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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