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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生效判决书今起全上网 年底前均开官微

A-A+2013年10月1日15:3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菏泽市中院的粉丝数量已达15万。(微博截图)菏泽市中院的粉丝数量已达15万。(微博截图)

  应当公开的生效判决文书逐步全部上网、三级法院年底前全部开通官方微博。这是记者从9月29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的。我省司法公开工作将做到由被动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向外部公开、由选择性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向实质公开转变,把法院工作“晒一晒”、“晾一晾”,产生倒逼效应。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年底前全开微博

  明年五一前全建网站

  司法公开离不开完善的平台。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要求,要精心打造全省三级法院门户网站,完善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尚未建立门户网站的法院,要在明年5月1日前建成;尚未开通官方微博的,要在年底前开通。据统计,目前全省已有27个法院(其中中级法院5个,基层法院22个)开通了官方微博,占全省法院的15.8%。会议要求,官方微博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粉丝量、传播力和影响力而盲目跟风。

  根据会上印发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录播。

  白泉民说,全省各级法院都要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及时公开案件审判情况。规定明确,法院将把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定期通报考评结果。

  只要公民申请

  应获准自由旁听庭审

  全省法院将加快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裁判文书是集中反映案件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重要载体,但目前裁判文书上网率较低,大多数法院没有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即使公开的数量也比较少、更新不及时。

  白泉民要求,从10月开始,省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要一律在互联网上公布;各中级法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要在年底前全部上互联网;基层法院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生效判决文书也要在互联网上公布。

  庭审旁听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允许公众持有效身份证件旁听庭审。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全部满足现场旁听要求的,可以通过发放旁听证、设立庭审视频室等途径方便公众旁听。

  一些群众反映“法院审判大楼越盖越好,但大门也越来越难进了”,对部分群众的抱怨,白泉民并不避讳,他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简化旁听手续,“只要公民提出申请,除必要的身份登记和安全检查外,就应当准许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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