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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布事业单位考核办法 C级单位不发年终奖

A-A+2013年9月29日15:16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白雪岩

  由枣庄市政府日前印发的《枣庄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至此,全市近3000个事业单位将陆续纳入此项考核。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什么?具体考核的标准是什么?与其他考核有何不同?为此,本报记者对枣庄市编办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公众满意度作为 考核标准和尺度

  “长期以来,我们对事业单位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的多,对设立后管理运行、提供公益服务情况了解的少,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导致一些事业单位运行不规范,偏离了公益目标,有少部分单位职能弱化,已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有的成为空壳单位,却占用着有限的编制资源,这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不相适应。”枣庄市编办负责人介绍说,枣庄现有各类事业单位近3000个,仅市直就有近400个,这些事业单位涉及行业众多、量大面广、各具特点,难以用一把尺子衡量。《办法》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并作了数次修改完善,目前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介绍,事业单位考核的范围为: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监督管理的事业单位,重点是社会管理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市直事业单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在考核指标权重设置上各有侧重。对承担行政职能或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事业单位,重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职责履行情况;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重点考核在依法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

  同时,根据公益类事业单位占被考核事业单位绝大多数的实际情况,《办法》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实施考核工作的一个重要尺度和标准,把事业单位服务质量、转变作风、文明服务等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事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不仅通过各部门(单位)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还将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电话访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各方对事业单位工作实绩、服务效能的感受和评价。

  考核将逐步覆盖 全部事业单位

  “考核结果得到充分运用是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牛鼻子’,只有切实提高考核结果的使用效力,真正把奖优罚劣的激励导向性充分体现,才能使考核工作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枣庄市编办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办法》制定了具体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谈到,对于获得A级的事业单位将给予6万元以下资金奖励,对于获得C级的单位,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单位不得参与年度评选树优。此外,还有其他奖惩措施。根据《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提拔使用、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枣庄市涉及市直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有两项,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工作实绩进行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另外一个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此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在考核对象范围和考核内容上有自身的鲜明特点,与前两项考核并无重复交叉之处。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进行的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单位履职情况、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等,不是对单位领导班子或干部职工个人进行的考核,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进行绩效考核。”枣庄市编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市里近期将选择部分事业单位开展考核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扩大考核范围,明年将实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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