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审计问题整改第一责任

A-A+2013年9月28日11:21大众网-大众日报评论

  原标题:主要负责人承担审计问题整改第一责任

  大众日报济南9月27日讯(记者 赵小菊)针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做好相应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改尽改。

  按照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不仅要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抓好对本区域、本系统内存在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

  审计整改将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把抓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倒逼”预算管理、审批制度、决策机制等方面改革和制度创新。将着重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相关阅读:

  郭树清:审计整改执行不到位将被追责

  山东审计发现1.3亿元财政担保补助资金被骗取

  山东省审计厅:1568所中小学违规代收费1.1亿

  专家表示新举债方式成地方债审计“暴风眼”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