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数209人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十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将在游戏厅发广告的3人打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与误闯进其包间的王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王重伤。事后,聂磊等人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聂磊指使手下将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的双腿打断。2006年12月5日,聂磊指使手下殴打33路公交车队队长。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其身上。
聂磊团伙的劣迹远不止于此。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在这些伤害案中,还有一起伤警案。2006年7月25日晚上,聂磊团伙的几名成员驾车从某小区出入时,与该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途经此处的一位民警前往劝解,该团伙成员竟然朝这位民警的腿部连开数枪。
十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两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聂磊团伙的猖狂和其保护伞有莫大的关系。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安民警在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了保护不法分子,竟然开着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试图逃窜。
聂磊归案后,包括青岛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由于涉及人员众多,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认定后,向市中院提起公诉后,又不断有人落网。在一审开庭前,总涉案人数也由最初的130余名,增加至209人。
其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一审由青岛市中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其余人员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轻重程度,分别到李沧区、崂山区等几个基层法院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