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李超) 22日,记者获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的意见》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淄博将按照“投资自愿、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法合规、接受监管”的原则,依托融资中心,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有序流动,发挥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意见指出,将按照中介搭台、市场运作、契约合规、法律保护的总体要求,坚持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公开收集和发布民间融资的供求信息,积极促进融资双方实现直接对接,依法签订有效的融资协议,支持和保护合法的融资行为,培育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民间融资环境。
为适应民间融资的发展,淄博将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合规经营,在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防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融资中心的平台作用,积极为民间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民间资金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为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及时的融资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维护淄博良好的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据业内人士介绍,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将有助于让资金在民营企业之间进行良性流动,这对金融体系是个很好的补充,并且可以让民间资本投入更多的领域。
《意见》同时要求,国土资源、房管、工商、车管、农业等相关抵质押登记部门将通过简化工作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在融资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等形式为该中心客户服务。
市人民银行要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通征信查询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合法、规范途径解决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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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民间资本 管理公司成立
今年7月份,利津县金洲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这是我省首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据东营出台的试点办法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两类——项目投资和财务性投资。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一定区域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