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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8部门联合治理扬尘 未通过环评项目不得开工

A-A+2013年9月18日15:00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昨天,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保、发改、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历时1年。《通知》指出,治理建设扬尘是城市管理和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建成区为本次治理范围。记者了解到,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治理、建筑渣土运输撒漏专项治理、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绿化建设、推进城市供热煤改气6个方面是此次治理的重点。《通知》要求,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水供电,城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巡查,挂牌督办不按方案执行的单位,还将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扬尘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根据《通知》 中的部署,2014年9月将统一组织检查考核并向全省通报结果。

  举措

  工程预算需列扬尘防治费

  为减少城市建设扬尘,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要将扬尘防治目标纳入承发包合同,将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扬尘防治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此外,扬尘防治情况将作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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