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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发帖讨薪 郭树清回应:6个月内结清

A-A+2013年9月12日16:10人民网评论

山东省长郭树清山东省省长郭树清

  人民网北京9月12日电 近日,一名山东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鑫源工贸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网友称,该公司2010年至2013年拖欠工人工资,有的人被欠半月,有的人被欠10余月,金额从几百到几万不等。虽然已经劳动仲裁三个月,但是被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解决。昨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此问题作出回应,表示网友所反映的东阿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由于资不抵债于2013年3月进行了重组,由现公司接手并承担原公司债务。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为重组前企业欠下的,目前由于重组后的企业刚刚运营,资金周转较困难,公司无全额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的能力。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公司于2013年8月份开始发放所拖欠工人的一个月的工资,并将在六个月内结清所拖欠的全部工人工资。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我们是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鑫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农民工,2010年至2013年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有的半月有的10余月,工资几百到几万不等。有的工人有病也不给,劳动仲裁已有三月。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解决。请省长百忙中抽点时间过问一下,我们代表50余农民工,衷心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聊城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来信所反映的东阿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由于资不抵债于2013年3月进行了重组,由现公司接手并承担原公司债务。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为重组前企业欠下的,目前由于重组后的企业刚刚运营,资金周转较困难,公司无全额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的能力。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公司于2013年8月份开始发放所拖欠工人的一个月的工资,并将在六个月内结清所拖欠的全部工人工资。

  【网民留言】

  我是山东枣庄薛城的一个个体经营者,十几年前我在薛城区地税局安装取暖锅炉和室外采暖管道之后其工程款一直未付,其中工程款的各项发票都已开出,并交财务入账,以前还能每年给点钱,可是最近两年换了局长之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甚至不承认还有这笔债务。可是每年的政府财政审计报告应该把这笔工程款已经落实到位。可是为什么钱就是到不了我们自己的手里,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以前因为还想继续为政府出力,不好意思把关系弄僵,可是现在他们不承认有这笔债务,我想问问省长郭先生这笔钱到哪里去了。希望我们的血汗钱最终能够回归到我们的手上而不是被某些人挥霍。请您好好调查一下还我们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请政府关心关心我们个体户的问题, 省地税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人反映的维修锅炉欠款目前已经偿还一部分;剩余欠款176202.44元,经双方协议,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三年内予以结清。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我是山东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的村民、我想向您反映一下我们村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南屯村在2012年根据邹城市卫生局北宿镇卫生院的要求和标准,村两委在广大村民的迫切要求下投入二十多万,改建了村卫生室。建成了水电暖齐全、拥有六室的新型农村卫生室。卫生室投入使用已经几个月了、但是南屯村两千六百多村民至今无法在卫生室进行新农合医疗报销。期待您的关注,让我们百姓早日分享到新农合的福祉。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邹城市南屯村新农合报销问题, 济宁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位于镇驻地北约2公里处,南屯煤矿位于该村。南屯村现有农村居民634户,人口2311人。该村持有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8名,卫生室1处。2012年3月,邹城市370家省统一规范化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邹城市北宿镇南屯村卫生室不属于省统一规范化卫生室,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亦暂未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目前,邹城市卫生局已对北宿镇南屯村卫生室进行了整合,实施一体化管理。已责成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制定《非省规范化卫生室实施新农合门诊直报方案》,近期将符合条件的非省规范化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经回访,反映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夏津县到现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拒不执行国家标准,以地方财政资金困难要求家属谅解,这样的说辞能让人信服吗,我们看到的是政府工作人员吃喝有钱,讲排场有钱,政绩工程有钱,等等等等,政府工作真的需要这些故去的人来支持吗?实在是难以理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抚恤金发放问题, 夏津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来信人丈夫离休前任夏津县造纸厂副支书,2012年12月26日去世。现要求抚恤金按照民发[2011]192号文领取。 民发[2011]192号文《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现在执行的标准是鲁人社[2009]47号文《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离休人员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发给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因公牺牲的,发给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病故的,发给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 综上,我县认为民发[2011]192号文的执行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来信人丈夫属于企业离休人员,应按照鲁人社[2009]47号文规定执行抚恤金问题,我县执行标准符合上级政策规定。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 您好! 2013年4月26日,我在参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微山县2011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级补助+市县配套)二标段蒋集河北排灌区(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施工过程中砸伤左脚大拇指,在薛城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卧床未愈。 经家人多次联系、反复争取,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周强终于在5月13日左右将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送达我处,作为全部工伤补偿,从此对我不闻不问;而该项目中标单位山东洪通水利施工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凌云路96号)、施工单位负责人李延俭(电话:13905478191)至今未出面处理该起工伤事故,态度冷漠令人心寒。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现恳请您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项目中标企业积极进行工伤赔偿,确保包含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在内的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赔偿款尽快到位,为工伤尽早治愈康复提供保证! 万分感谢!衷心的祝福您在山东工作生活顺利! 2013年6月24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农民工工伤无人管的问题, 济宁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人杨*臣系枣庄市薛城区沙沟村村民。2013年4月26日,在济宁市微山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蒋集河北灌溉区施工工地搬运时,因水泥块断裂将其左脚大拇指砸伤,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脚趾末节粉碎性骨折。7月5日下午,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周*已经与杨*臣协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10500元,并签订了《协议书》。微山县劳动监察部门与杨*臣已经进行了电话核实,杨*臣对调解协商意见表示认可,并表示感谢。目前,杨*臣工伤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不知为啥,日照市现在竟然社保和档案挂钩,不转档案就不给交社保,社保本身是国家制定的一项社会福利,却被联系在了档案上,本人因为档案出了些问题转不了档案,故而一直不能缴纳社保,多方求助无效故而往上反应,望市长百忙之中管一管,如今日照有很多的大学生交不了社保。恳请市长百忙之中关切下民生,望回复为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日照社保问题, 日照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徐*建系2008年7月毕业的高校生,毕业后与青岛一家公司签约,档案在青岛人才中心托管,2009年3月因故辞职并由青岛人社部门将其档案资料改派回生源地临沂市莒南县,但该同志一直未按规定到原籍报到并办理档案转接手续。2013年4月份,该同志与日照市岚山区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按规定需转接档案,并缴纳养老保险。 经了解,徐*建知晓档案中无转正定级手续不能流动的规定,所以至今未到过岚山人社局办理过任何相关手续,其本人先后到青岛、临沂、莒南等地的人社服务机构咨询未果。 日照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告知徐*建找到2009年3月份的改派手续后,到原籍临沂市莒南县人社部门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转正定级后由日照市岚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按程序调转。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镇长直集村村民,现在村村通马路,我们村为何迟迟不修,我们村矿山被人承包,爆破像地震,我们靠山近的房子,房顶基本家家被震裂,漏雨,句句属实。我们讨不来说法,希望省长能给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矿产非法爆破和农村修路问题, 济宁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违规开采矿产问题。经查,该工程是嘉祥县卧龙山镇根据嘉祥县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于2012年6月开发建设的卧龙山景区工程,由嘉祥县永昌路桥公司承建,总面积为10070亩。项目定位为山水生态旅游区和休闲养生度假基地,一期开发核心景区对废弃坑塘及周边危岩山体进行爆破,不存在矿产资源违规开采问题。 关于长集村村内道路维修问题。2012年嘉祥县交通局已将该村列为年度村级公路改造计划,但因该村配套资金没有筹集到位,导致项目没有开工。2013年,卧龙湖景区工程开工,长集村位于景区规划内,并被纳入2015年前所需搬迁的村庄,且该村内街道及黄类路(乡道)长集段已按照景区道路统一进行了规划设计,故该路段没再列入2013年村级公路改造计划。

  【网民留言】

  我叫孙xx,是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南街村的村民,2006年2月18号超生一个男孩,村支书说8000元能上户口,我们拿了12000元,说4000元请客,再等半个月户口就下来了,可是一直等到现在,孩子要上学户口还没给上,八年了,我们一直在找,现任村支书让在拿56000元就能上,我们是在外面打工的拿不那么多钱,孩子也大了面临着上学,希望省长能尽快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户口问题, 乐陵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来信人孙*兴, 1993年6月登记结婚,1994年6月政策内生育一胎男孩,2006年2月违法生育二胎男孩。投诉人口述缴纳过部分社会抚养费。经调查,6月份,该夫妇就向本市信访部门咨询过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7月1日,市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投诉人:市计生局已委托乡镇街道对违法生育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其向乡镇缴纳过的部分社会抚养费,远低于足额征收标准。所以,投诉人可携带相关手续和过去的缴纳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经查验后,补缴社会抚养费时予以扣除。我市计生部门将在对当事人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及时为其出具处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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