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做了部分修改和完善,本意是更好地服务市民,然而政策发出后却出现了排队提取公积金的现象。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前去排队的市民中,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咨询政策,真正办理提取业务的只占六成左右。
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对《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采取四项应对措施,做好市民的引导工作,并提醒市民,办理公积金可提前预约。
扎堆提取的应对之策
1.设立等候休息区,摆放座椅,让市民在休息区等待;
2.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8点开始办理审批,中午不休息,晚上延长工作时间,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理完毕;
3.增设复印点,方便市民复印所需的申请材料;
4.在休息区和审批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及时解释政策,指导填写和补充申请材料并做好疏导工作。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为避免排队,市民可提前预约,拨打81959385/2/3都可以。
此外,针对目前济南只有一个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10个办理窗口,却需要服务全市100多万市民的现实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10月1日推出新的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届时将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调整变化的两种情形
1.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对提取时间进行了限定。规定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来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的规定。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每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还贷本金和利息;二是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且是偿还多少提取多少。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
没有变化的九种情形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的;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3.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4.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5.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6.出境定居的;
7.正式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下情况不必着急提取
案例
刚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
李女士2011年9月购买的房子,2013年3月取得的房产证,看到提取新政策出台后,她也赶紧去排队想提取公积金,排队终于轮到她后才发现,其实她随时都可以来提。
解答:提取新政策规定,从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发放之日起三年内都能提清余额。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可以避过提取高峰期,并不需着急提取。
案例
只有商业贷款且未还清房贷
刘女士购房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是使用的商业贷款,目前商业贷款未还清,是否需要在新政策实施前一次性提清公积金?
解答:提取新政只针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人群。所以商贷在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也可以凭借有效材料办理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提取。新政策并没有改变每年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来还房贷的规定。只要是用于还购房贷款,仍旧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
案例
办理过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
王先生2010年买房子后,他和妻子分别一次性提取过公积金账户余额,新政策一出来,他赶紧去排队想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了解之后发现,他已经不具备一次性提取资格了。
解答:公积金政策明确规定,每购买一次房屋只能凭借相关材料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一次,跟新旧提取政策无关。
撰稿 记者 王宝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