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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逐一求证网传十三处疑点

A-A+2013年9月7日08:53大众网评论

  据张华讲,8月9日14时许,他听村民说老村施工现场有打仗的,便过去看热闹,于是看到了非法拘禁案的案发过程。15时许,张华看见张朋珂起身,把啤酒瓶里的液体从驾驶员的头上向下倒,然后又向驾驶员的周围泼洒。“前后一共泼了4瓶。”张华说,那时候他还不知道瓶内装的是什么,民警提醒他们说泼的是汽油,让大家离远点儿,小心浇到身上。张华吓了一跳,退出了三四十米远,村民们也都相继退开,但驾驶员却一动不敢动。8月10日9点多,张华带了自己家的一个小摄像机来到现场拍摄,遭到陈宝成威胁,扬言要砸了摄像机,他还骂了陈宝成。在拍摄过程中,张朋珂又连向驾驶员身上和驾驶室内泼了四五瓶汽油,还将粉红色的卫生纸挂在驾驶员的胳膊上,向卫生纸上浇汽油。一名穿白衬衫的人一直在三米远处试着与陈宝成沟通。张华拍了一会儿,就听到陈宝成喊:穿警服的人可以上前面来,其他人上后边。当天下午1点多,张华再次来到现场拍摄,下午2时许,被扣押的司机突然跳车而逃。(相关报道见《陈宝成等拘禁司机视频来源曝光:系村民拍摄》视频)

  二、网传十三处“疑点”被本网记者逐一求证:

  5轮谈判推翻“警方设局论”,清理垃圾并非“拆迁延续”

  此案发生后,引发了一些知名媒体的高度关注:南方某报在尚未采访的情况下,于8月12日当天便刊发社论,将值班民警一句“传真机坏了”,演绎成“平度当局传真机坏了”式的推诿。北京某报在没有派出记者到达现场采访的情况下,根据@记录者陈宝成微博以及财新网声明便整合出报道。南北两报均将陈宝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依法刑拘定性为“抗拆被拘”。包括他们在内的几家媒体还同时引用陈宝成代理律师李会清的言辞,制造“警方设局论”,质疑非法拘禁罪是否成立,并将受害司机郭晓刚前去清理垃圾联想为金沟村7月4日“强拆”的延续,更有甚者提出郭晓刚并非受害人,而是自愿留在现场。

  就这起“非法拘禁案”众多媒体提出的所谓“疑点”,大众网记者一一进行了调查求证。

  求证一 :“25小时设局论”无法律支撑

  针对一开始某些网络、报纸预设立场的“警方设局说”、一些律师、大v散布的“警方非要等到超过24小时再抓陈宝成,以便坐实非法拘禁罪”等不实言论,大众网记者查阅了非法拘禁的法律条文,并向法学专家、律师、以及公检法等部门进行了咨询。《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以拘禁、捆绑、禁闭、扣留或者其他强制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的确定,与非法拘禁的时间没有必然关系,24小时不是构成非法拘禁的必要条件,说“警方故意延长营救时间至25小时,是为了满足非法拘禁罪的定性”缺乏基本的法律支撑。

  使用暴力、威胁等限制人身自由,持续一定时间就构成非法拘禁罪,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而只影响量刑。平度市公安局副政委石德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拘禁时间满24小时,只是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之一,而非必要条件,在陈宝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中,陈宝成、张鹏珂等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往被扣押司机身上浇汽油,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的立案条件。

  警方之所以在司机被困25个小时之后才将其救出,是为了保证人质安全,而不是为了拖延时间。根据城关派出所所长刘伟、副所长陈锡军,以及几位出警民警介绍,从9日13时左右到10日14:30,在司机被拘禁的25个小时中,陈宝成等人始终手拿自制武器,威胁围观群众及民警,并在封闭驾驶室内以点燃郭晓刚身上的汽油相威胁。为充分考虑被扣司机的人身安全,警方先后由民警、派出所长、副所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等6人进行了四轮谈判,共出动警力90余人,并找来了张朋珂的父亲和弟弟试图做通对方的思想工作,总共进行了5轮谈判、劝说,一直伺机寻找营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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