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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打击传销警示:警惕“自愿连锁经营”骗局

A-A+2013年8月28日08:09山东微生活评论

  根据近期掌握的情况,有外省传销分子流入我省部分市地进行所谓的“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传销骗局,避免上当受骗。

  该类传销活动与以往的“1040工程”传销骗局相似,多以“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项目投资、合伙私募”为幌子,号称是国家支持的、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必赚的项目工程,编造“投资69800,两到三年即可成为千万富翁”等极具诱惑性的口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其典型运作模式为: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后取得加盟资格, 份额可任意申购,一般鼓吹建议每人购买69800元的份额;参加者每人最多可发展3名下线,而后通过其下线人员不断发展人头提高业绩,按照五级三阶制获利并得到晋升;当下线人员体系达到一定规模,参加者晋升到最高级别后,可最终获利1040万元。

  与传统“拉人头”式传销相比,该类传销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谎言骗局更具蛊惑性。传统意义上的传销大都依托于某种商品,该类传销活动没有涉及具体的商品,而是虚拟的投资份额,为纯资金运作;传销分子皆打着有好的工作、好的项目等旗号骗取他人信任,并以“国家支持”、“最先进的资金孵化模式”等说法对新人进行“洗脑”,利用目前就业难、个别人想一夜暴富的心理骗取钱财。

  二是活动形式更加隐蔽。该类涉嫌传销的人员多为外省流入人员,租住在大型居民小区内,居住点十分隐蔽;改变了过去集中授课的形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或借由网络进行授课;人身控制方面,不控制手机,来去相对自由,传销组织也借此宣传,不是传销。

  三是组织形式更加严密。内部对级别晋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发展“新人”的方法、日常学习生活制度等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各家庭之间、上下线之间均单线联系,成员之间除单线联系的上下线外,其他人员互不联系,也不允许私下接触。

  但无论该类传销活动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传销行为。在此,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摆正心态,勿要轻信各类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传销骗局,以免上当。

  如果发现此类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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