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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告官”案胜诉率仅3.5% 多数以和解告终

A-A+2013年8月20日11:33法制日报评论

  原标题:青岛“民告官”案胜诉率仅3.5%

  本报青岛8月19日电 记者 姜东良 实习生 梁平妮 通讯员 时满鑫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从2010年年初至2012年年底,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200件,其中,70.1%的案件达成和解,原告胜诉率仅为3.5%。

  近年来,青岛“民告官”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鲜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这一情况,今年8月初,青岛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出庭应诉案件备案等相关制度,以求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常态化。

  “对于有重大影响、关系到多数当事人利益的群体诉讼案件,或者具有普遍性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青岛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建伟说,相关负责人是指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并不包括各科室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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