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磊 王琳
国营单位原青州百货大楼改制,当时每位职工掏钱入了股。后来,38人占股的公司房产被少数股东转到自己公司名下。另外34名职工股东近十年来一直到多个部门投诉、求助,却迟迟没有结果。
共有房产
被转移到4人公司名下
今年50岁的王伟红是原青州百货大楼的一名普通职工,2001年原属国营性质的百货大楼参与改制,成立新的有限公司,她和其他的工友每人入股两万元,成为新公司股东。因内部矛盾,2003年底包括王伟红在内的37名工人在工友李霞的带领下从原公司“分家”出来,分得原百货大楼的主楼和南副楼,总面积共计3549平方米。
王伟红说,从原公司分出来后,她和其他30几位工友就一直等着李霞带领着他们成立新公司,每次对她进行催促时,她都会说不着急。直到2005年,“分家”已经过去近两年时间,王伟红心里开始忐忑。“有传言说,李霞早已经成立了自己的新公司,并把我们的共有财产都转移到新公司名下。”将信将疑的王伟红马上到工商局查询,发现李霞和另外三名工友于2004年4月份成立了名为青州世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新公司,而且确实已经将百货大楼的主楼和南副楼都过户到了新公司的名下。
“当初我们都是入了股的股东,主楼和南副楼应该是我们38人的共有财产。”王伟红说,出于对李霞的信任,当初“分家”时所有的材料都由她一人拿着,包括主楼和南副楼的房产证以及38人的劳动关系等。“李霞等四人的新公司成立后,把包括我在内的34人的劳动关系都转到公司名下,表面上34人是公司的职工,其实她从未给我们发过工资和分红,只是把我们的养老保险交到了2012年3月份,医疗保险从来没有交过。”
近十年维权
始终没有结果
事情发生后,王伟红和另外33名工友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维权。2005年他们找到房管局,但对方拒绝承认过失。在王伟红向记者提供的证据中,记者看到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手写的方式将房产证从“公有”改为“私有”。王伟红说,他们当时都没有在场,也没有同意,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却把这部分房产过户给了李霞和另外三名职工的公司名下。
“2005年我们向青州市公安局经侦科报案,告‘李霞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公安局认为她无犯罪事实。”王伟红说,2006年2008年之间,他们多次信访却没有结果,直到2008年底,房管局才承认在为李霞办理过户手续时,存在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过失。2009年青州市房管局撤销李霞公司名下的私有性质的房产证。随即李霞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青州市房管局,2010年青州市人民法院裁决,青州市房管局败诉。2011年4月青州市房管局再次下发文件,决定撤销对青州市世泰商贸有限公司原百货大楼主楼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李霞再次起诉,青州人民法院判李霞败诉后,她又向潍坊人民法院起诉,潍坊人民法院判决该案重新回青州人民法院审理,此后便再没有消息了。近段时间,青州市房管局第三次下发文件,撤销对世泰商贸有限公司原百货大楼主楼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此次撤销结果如何,还是一个未知数。
“我们只想要回自己的房产,不想追究李霞的错误。”王伟红说,主楼和南副楼位置处于中心城区,每平米房价大概在6000元左右,这部分楼总价值在两千万上下。
李霞:
对房管局撤证追究到底
14日,记者联系到青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刘志芳(音)。刘志芳告诉记者,当时老百货公司分家,而且有不少的欠债,大楼也面临被拍卖的局面。当时,李霞一方的38名职工中,有31人签字同意筹集资金还上债务。然而,最终除了李霞等四人没有人筹集资金,李霞等人只能自己借来了资金将债务还上。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李霞本人。“他们说资产成了我们四个人的,但是房产在世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下。我只是公司的法人,而且在公司入股。”对于王伟红等人的说法,李霞给予反驳,老百货公司零资产改制后,王伟红这部分股东的股份仍然在百货公司,而世泰公司承担着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分红。
“分家时,公司有614万元的债务。本来公司资产(大楼)要拍卖,股东准备每人出7万赎回来。30个人同意,最后只有我们四个人出资。”李霞说,他们借遍了亲朋好友的钱,才凑了400万。“青州市房管局撤证为什么败诉,他认为资产是38个人的,他连最起码的公司法都不看,他的主张是错误的。”对于房管局撤证的做法,李霞表示要追究到底。“财产不是股东的,是公司的。说白了,这是公司内部股份的纠纷,不是房产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