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8月12日讯 (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李安双 ) 8月4日21时许,莒县浮来山镇335省道处,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由东往西行驶的过程中,被一顺行面包车追尾致死,肇事车辆逃逸。事后,由于受到良心谴责,肇事司机主动找到警方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
据交警莒县大队事故科民警介绍,当晚接到群众报警后,他们立即赶到了现场,发现被撞的电动车受损严重,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好远后被送至医院,但是抢救无效后死亡。
在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发现,现场没任何肇事车辆散落物,有效的信息微乎其微。民警便到案发地周围进行走访排查,经过排查周围群众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面包车。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对案发地沿途所有监控进行认真查询比对,并逐一走访车主。在排查到鲁LCX×××号牌面包车时,车主闪烁其词,当时并没有提供出车辆的所在,存在重大嫌疑,民警决定对该车进行重点调查。
就在民警准备对剩下车辆继续排查时,8月5日,鲁LCX×××号牌小面包车车主刘某却主动到交警大队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刘某交代说,自己当晚发生交通事故后,担心、害怕加上侥幸心理作用下选择了逃逸。但是事后,自己却更加惴惴不安,尤其在听到被撞的一方已经死亡时,刘某更是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当民警去问我的时候,我的心里很难受,觉得再也不能这样瞒下去了。”刘某交代,在警方和自己心理压力的双重折磨下,他决定主动自首。于是,8月5日下午16时 ,刘某主动来到交警莒县大队事故科,并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经民警进一步确认,刘某就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司机,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于8月 6日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