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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拉开金融改革大幕 22条新规勾勒发展路线图

A-A+2013年8月10日08:01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8月9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徐慧 欧阳明哲 通讯员 陈磊)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今天正式发布加快金融发展改革意见,22条新规处处着眼创新,力争用五年时间明显改善融资结构、提升开放水平、防范金融风险。

  22条新规,包括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开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五部分内容。提出到2017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超过5.5%,占服务业的比重超过12%。

  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赵理尘说:“从山东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山东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该说它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山东实际的。”

  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意见提出,在发挥银行信贷这一融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加强与证券交易所的合作深度,加大债券融资力度,扩大保险资金在山东投资渠道。到2017年底,直接融资比重要提高到20%以上。同时,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载体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将其打造成全省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平台。

  意见提出,山东将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村镇银行引入民营资本,争取村镇银行3年内实现县域全覆盖。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托济南、青岛原有的基础优势,把济南建成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把青岛建设成国内领先、面向国际的新兴财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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