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见习记者 赵发宁) 记者从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山东省首部地方性渔船管理办法—《日照市海洋渔业船舶管理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共有47项规定,将重点用于解决6大渔业船舶问题。
据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港监督处副主任于智锋介绍,日照是山东的渔业大市,现有各类海洋渔业船舶4632艘,其中捕捞船3310艘,养殖渔船1287艘,渔业辅助船35艘,该《办法》的出台,保障了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和渔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据介绍,《办法》共47条,将重点用于解决渔业船舶修造的监督管理问题、渔业船员年龄限定问题、渔业船舶风险保障问题、渔业船员酒后从事生产作业的问题、台风应急预案人员撤离问题以及渔业船舶违规行为责任的设定问题。
“比如在国家、省暂无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渔业普通船员上船工作年龄的情况下,《办法》考虑日照现有船员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及工作履历等方面的因素,设定渔业普通船员和职务船员适任年龄上限均为65周岁。”于智锋说。
针对酒后从事生产作业出现事故的现象,《办法》对严禁渔业船员酒后从事生产作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处罚标准。解决了台风应急避险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渔业船舶人员撤离的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保证组织撤离工作更加严密、科学,同时对拒绝撤离人员设定了责任,使人员撤离工作有据可依,确保灾害性天气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于智锋介绍,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船舶、渔民将不享受各项惠渔政策。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和现行法律法规未设定明确法律责任的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减扣渔船燃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