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3日电(记者 袁军宝) 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总量达52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难度大于往年。山东省近日提出,各地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依托全省实名制动态统计系统进行定期通报,并作为对市、县级政府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见习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
国有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的“理想”单位之一,但能否公平招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山东省提出,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条件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从2013年起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包括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办法、程序和招聘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
此外,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山东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并逐步推广覆盖至全省农村社区。通过合同制社工、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等形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实现长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