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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免高院副院长等司法机关干部

A-A+2013年8月2日07:16大众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检察院干部

  大众网济南8月1日讯(记者 盛堃) 今天下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通过表决,任免了一批法院、检察院干部。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3年8月1日决定任命:关升英、李方民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爱云(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潘惠忠、谢新民、高勇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姜树政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林瑞莹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3年8月1日决定免去:于济建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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