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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益等组织可直接登记 行业协会去行政化

A-A+2013年7月30日07:50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7月29日讯(记者 李聪格)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在规定对部分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的同时,明确指出,禁止行政机关人员在商会中兼职,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7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同时,下放登记权限,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

  另据了解,此次新规明确指出,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禁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禁止行业协会商会的财务由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切实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此外,《通知》还提到,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社区备案。在商会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成立跨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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