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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水平 禁止毕业证发放与签约挂钩

A-A+2013年7月27日08:40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7月26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2013年山东高校毕业生达52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难度大于往年,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并力争有提高。

  特困生就业补贴从500提高到1000元

  通知强调,山东将对未就业特困生给予重点帮扶,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将特困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从500提高到1000元/人,对离校未就业的特困生,一对一开展服务,对就业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落实岗位的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

  禁止毕业证发放与签约挂钩

  山东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条件,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等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山东将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每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各市、县都要建设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就业环境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就业见习基地,全省评估认定100家省级示范基地,每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微利创业项目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小额贷款

  各级要依托各类创业平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准备或开始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费减免、政策补贴和数据信息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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