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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A-A+2013年7月16日07:1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7月15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日前发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山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享受到同样水平的社会保障。

  此前新农保和城居保作为两个险种,缴费档次和标准不一,两保合并后,缴费档次全省统一为100元至5000元12个缴费档次,并新增了500元至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山东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刘前进说:“在参保原则上,由过去的自愿参保,变为倡导普遍参保;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部纳入到居民保险的范畴来,保留了100元的缴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及其缴费困难的群体。”

  在保障最低标准的同时,为了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不同地方财政的支撑能力,也规定了缴费档次上限为5000元,同时,取消了新农保中的家庭联动参保机制。

  刘前进说:“整合后,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在待遇上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多个档次的缴费设置,可以使有能力提供高水平参保的享受到更高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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