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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0措施促微小企业发展 首期注册资本可缓缴

A-A+2013年7月11日14:46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时报7月10日讯 (记者陈庆芳)记者10日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济南出台10项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其中包括新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下的内资公司,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两年内缴足等。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陈西利介绍,从企业年检情况来看,去年没有参加年检的小微企业接近两成,其中多数已消失。数据统计显示,小微企业从设立到倒闭,存活时间一般为3年。目前济南市小微企业存在总量不足、后劲不强,贡献能力不高的现状。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工商局出台10项措施,并明确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市实现小微企业主体总量翻一番的目标。

  记者还了解到,除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外,市工商局还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在登记地点上,新冠“山东”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局或城区分局登记。在企业名称核准上,在分局登记的冠“济南”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经分局查重,由市局统一核准。“这实际上是把企业名称核准权从各分局收回到市局,主要是因为各分局名称核准数据库不全,核名后容易出现重名现象,这项措施可以有效保护新老企业的利益,避免因企业重名引起商标侵权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陈西利说。

  优化小微企业创业环境

  降低创业门槛。支持注册资本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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