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10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建涛) “7月31日之后,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将不再享受补助政策。”7月10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助政策进入最后三周的倒计时,据市环保局发布数字,至今已发放补贴近6000万元。
据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区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各区环保、财政、商务部门在本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联合服务窗口,每周二、周三两天集中受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材料,截至目前,市区通过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材料共计7585件,已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5994.65万元。
《补助办法》的实施,在推动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2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NO2)0.041mg/m 3 ,同比降低10.87%,这也是多年本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首次实现大幅下降;氮氧化物减排考核全省领先。在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岛城总量减排核查中,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类机动车约19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约2.4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消减量约8000吨,约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50%,机动车总量减排考核结果遥遥领先于省内其他城市;黑烟车明显减少。
另据了解,从 2013年11月1日起,市区全域实行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要求 ,自今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市区全域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每辆机动车处200元罚款。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1年本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目前,本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助进入倒计时,7月31日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市环保局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到报废截止的日期仅剩3周的时间,希望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及时到所在辖区黄标车补助申领窗口办理手续,以免延误领取补助的时机。
另外,市环保部门还强调,申领淘汰补助资金截止的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中交车日期为准,即交车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之前的,享受第二时段的补助标准,申领补助办理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广大车主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可在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进行查阅,也可以到各区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