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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行人非机动车辆违章现象严重

A-A+2013年7月10日14:18鲁中晨报评论

  前不久,青州市加大了对城区交通的整治力度,现在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还有没有?6日,笔者在人民商场路口、百货大楼路口、荷花桥路口三个路口进行现场观察,发现有近二成行人及非机动车依旧“无视”红灯。

  非机动车成闯红灯“主力军”

  6日,笔者在人民商场路口看到,虽然有交警在指挥交通,但还是有少量非机动车无视红灯过马路。在闯红灯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市民。“抢信号”成为闯红灯的主要原因,他们往往在红、绿灯交替时加速通过,到路口中央往往需要在放行的车流中穿梭,极其危险。还有一部分骑车人虽然有等红灯的意识,但却忽略交通规则逆行过马路。在范公亭路和海岱中路交叉路口,笔者看到一位骑电动车带孩子的行人逆行穿过了马路,差点与准备直行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

  行人没有看信号灯意识

  在百货大楼路口,人行道旁边的红绿灯显示的还是红灯,但是却有部分市民忽略红灯,径直穿过马路。一位着急过马路的大爷全然不顾对面的交通信号灯,很迅速地穿过了马路,旁边要直行的机动车,一直冲着他按喇叭。“我没注意到红灯,因为有急事看马路两边车不多就跑过来了。”在人民商场路口,笔者看到,有部分行人直接忽略了路边的红绿灯,有的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低头通行,有的两三人结伴,聊着天通行。笔者看到两个女孩谈笑着走在人行横道上,对于闯红灯浑然不觉。当放行车辆开到近前时,她们相互提醒,驻足等待。“没有看到红灯吗?”正执勤的交警对着两个女孩说道,但是正在说笑的两位女孩完全忽略了交警的问话径直穿过了马路。在马路另一边,有七八位行人正准备结伴过马路,被执勤交警拦下,“看他们走,我也就跟着过去了。”其中一位行人说道。

  交警提醒:走路要看红绿灯

  笔者采访了在马路执勤的交警,交警表示,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看到有闯红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会对其进行提醒,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走路一定要按照红绿灯的指示来行走,要将文明出行记心中。

  随后,笔者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孙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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