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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岁女童被撞身亡续:肇事逃逸者三天后自首

A-A+2013年6月27日08:40济南时报评论

昨日,到交警队自首的田某掩面痛哭。昨日,到交警队自首的田某掩面痛哭。
撞死2岁小涵涵的肇事者自首

  “对不起,对不起他们,我这几天一直很愧疚……”“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我受不了了,受不了了……”“我有一个9岁的女孩,第二个孩子快出生了……”这是肇事逃逸者田某3天3夜的心路历程。

  3天3夜

  时报6月26日讯 23日下午,历城西营镇石岭村未满2岁的女童小涵涵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肇事者逃逸,小涵涵伤势过重不治身亡。26日上午,肇事者田某迫于压力到仲宫中队自首,乘车人也到案接受询问。

  历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梁吉银称,事故发生后,历城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破。由于事故发生后,摩托车立即逃逸,所以留在现场的痕迹相当少。民警首先分析中心现场的一处监控资料,“这是一个侧面照,在事故现场北侧100米处拍下的。一辆红色的摩托车,两人年龄大约30至40岁,前面的那个人穿白色旅游鞋,后面那个人是光头。”

  他称,初步判断出肇事摩托车基本特征及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后,民警在事故现场以南和以北的地区分别延伸10—15公里,对近100名群众进行走访,最终在现场以北的旅游路附近、以南在锦绣川大桥附近发现嫌疑人踪迹。综合分析,民警猜测肇事者可能在旅游路附近打工,家住西营或锦绣川一带,然后根据分析的录像、资料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刻画出肇事者正面图像,组织了14个村庄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进行辨认。“调取了多处监控录像,出事之前,两人神态自然,行驶速度还算正常;出事之后进行遮挡,驾驶速度很快。”梁吉银称,肇事车辆从旅游路与港西路路口向南行驶,穿过港沟的李子村,随后到西营石岭村,之后在西营派出所向西进入327线,经过云河桥到达锦绣川地区。肇事者锦绣川办事处牛家村33岁的田某迫于压力,26日上午到仲宫中队自首,乘坐人赵某也到案接受讯问。

  肇事司机田某 见习记者高歌 摄

  天 夜

  26日5:00多,两名30多岁的男子在历城区交警大队仲宫中队门口徘徊,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走了进去……他们就是23日下午骑摩托车撞倒小涵涵随后逃逸的肇事者。“我也是有孩子的,第二个孩子再有几个月就出生了,能体会孩子家长的心情……这几天我睡不着,实在受不了了……”肇事者田某捂着脸痛哭。

  律师说法

  肇事者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洁称,案发3日后,肇事者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无论是基于舆论的压力,还是因为良心的谴责,投案接受法律制裁,无疑是他犯下如此重罪下的最佳选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后逃逸,肇事车辆无牌上路、肇事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综合案情,肇事者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判处刑罚。倘若肇事者在案发后,没有逃逸而是主动救助,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逃逸后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构成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坐在肇事者后的乘车人如果是车辆所有人,并指使他违章驾驶,将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小涵涵的家属可向肇事者追究民事责任,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评论

  在忏悔中完成良心救赎

  骑摩托车撞倒小涵涵逃逸的肇事者终于选择了自首,而不幸的是小涵涵已带着遗憾走了。犹记得,小涵涵亲人一句“就算没被逮住,这辈子能安生吗”的谴责,道出了所有关注此事的人的心声。是啊,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倒在车轮下,肇事者犯了错不想着救人,却想着怎么逃脱责任,于心何安?即使逃得了一时,背着良心债,咋能活舒坦?

  良心是道德人格中最基本的尺度,但有些时候,它在个别人身上恰恰是最稀缺的资源。先贤曾就人格谈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善恶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今天,我们依然不得不面对这样严峻的道德课题。撞倒女童非但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离现场罪加一等,如此没有一点同情心、羞耻感、善恶感,肇事者的人格怎么看都不完整,注定了他背着良心债寝食难安。

  也许是在警方强大攻势下,或许更多的是不堪良心折磨,肇事者选择了自首。

  不到两岁的孩子是一张白纸,父母及周围大人的良善会在他们的内心埋下向善的种子。而我们的社会之所以温暖,恰恰在于绝大多数人对良善的坚守,并且这种良善得以一代代遗传。此情此景,如果小涵涵能有幸听到看到的话,会不会在生日那天许下一个愿望:做个有良心的人不应该是难事。 (罗晓飞)

  对话肇事者

  “对不起他们,我这几天一直愧疚”

  26日上午,记者在仲宫中队见到了田某。“对不起他们,我这几天一直很愧疚……”田某原本低着的头埋得更深,两只手捂着脸擦泪。“我有一个9岁的女孩,第二个孩子快出生了,现在6个多月了……”

  问及当时事故如何发生,他说,“我正常行驶,突然之间(孩子)冲出来了,我一点儿反应时间也没有,直接冲了过去。”“你隔多远看到孩子?”记者问。“到我跟前时,我脑子都蒙了。车保险杠刮了一下(孩子),速度也就每小时四五十公里。”“村里限速是30公里每小时,你知道超速了吗?”记者问。田某低着头不回答。“撞了后你知道孩子的情况吗?”“我光知道把孩子刮了一下……我知道肯定得挨揍,所以就跑了。”“你什么时候知道孩子的事?”“我不知道,撞人了就回去了,老觉着犯了错,回去睡不着觉、工作也不安心、饭也吃不下去。我受不了了,受不了了……觉着对孩子挺愧疚的……”田某摸了摸头。“孩子死了,你知道吗?”记者问。“不知道,今天来了之后才知道的。”说着,他捂脸大哭,“对不起,对不起……”“肇事后这几天都干什么了?”“上班。”

  记者问:“还是走原来的路吗?”“不是,换了条路。我害怕……”“你知道西营派出所那里有监控才挡脸?”田某说,“不是故意挡脸的,我戴了墨镜,它往下滑,我看不清路,用手推上去。”“你有摩托车驾照吗?”“没有。”“你知道机动车辆上路得挂牌吗?为什么不挂牌?”记者问。“知道得挂牌,骑了四五年了,俺这地方的摩托车都不挂牌……”田某说。

  民警表示,肇事者的车辆属于大型摩托车,必须得有摩托车驾驶证才可以驾驶。

  随后,记者来到牛家村,正赶上田某妻子坐面包车回家,她的眼眶通红,情绪很激动,“我去派出所看看他!”怀孕6个多月的她行动已经不便,可还是快步走着……

  对话涵涵家人

  “我真想问问他为什么不救人”

  26日,得知找到肇事者,涵涵爸爸邢先生来到仲宫中队,情绪过于激动的他忍不住大哭,瘫倒在地。“我真想问问他撞人了怎么不救人……”

  2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涵涵家。涵涵妈妈躺在二楼的沙发上,眼直直地盯着墙,原本瘦弱的她更单薄了。自涵涵出事,她再也没吃过东西。“我吃不下,一看到饭就想起妮儿,她也没吃饭,肯定饿了……她姐姐也睡不着,跟我说一闭眼就看见妹妹……”她断断续续地说着。旁边一位老太太一直守在涵涵妈妈身边,不时劝她喝水,老太太是涵涵的姥姥。“我知道她心疼女儿,她是我女儿,涵涵是我外孙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涵涵姥姥流泪说。

  得知肇事者自首,涵涵妈妈心松了一下,可当知道肇事者称“只是刮了孩子一下”,她大怒,“孩子被顶出去十几米,他怎么说只是刮了一下,刮一下能这么严重吗?他们也有孩子,当父母的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管怎么说,出事不先停车救人就是不对,两个大人怎么一点责任感没有!已经逮住人了,得为我妮儿讨个说法!”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孙钰采写)

  事件回顾

  17:45左右,历城西营镇石岭村未满2岁的女童小涵涵在家门口被摩托车撞倒,肇事者逃逸。

  18:30左右,小涵涵被送往齐鲁医院治疗。

  1:30左右,小涵涵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民警调取的石岭村村委会及沿线监控显示的多是肇事者侧身,并得知肇事者向南逃逸。

  民警经过排查,在旅游路与港西路路口发现肇事者踪迹,并拷取了济南湖里职业学院附近的监控视频,看到了肇事者正脸。

  25日中午,肇事者之一的赵某看电视得知女童死亡,并将此事转告另一肇事者田某,当晚两人商量自首。

  上午,田某与赵某到仲宫中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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