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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民告官异地审案件

A-A+2013年6月5日17:10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枣庄6月4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杨建 种法亮) 3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民告官”案件,这是枣庄法院今年4月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在全省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异地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

  6月3日,原告李志喜等23名村民共同诉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政诉讼一案,在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23名原告均系滕州市东沙河镇单村村民。2009年滕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汪等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集中连片建设的批复》,23名村民认为该文件与其有利害关系,遂要求被告将该文件信息公开。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并当庭进行了答辩。

  目前,该案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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