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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150个社区三年内将吸纳150名大学生就业

A-A+2013年6月4日10:49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评论

  威海市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

  150个社区三年招聘150名大学生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玲)日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我市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基本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拓展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我市将采取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和公益性岗位招用等多种形式,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到社区就业。自今年起,我市将在“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中设立“社区服务”岗,在全市范围选定150个社区,按照每个社区一名大学生就业的目标,分三年招聘150名大学毕业生。同时,我市将根据当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发设置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面向省内高校应届和威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为让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实现长期就业,我市将鼓励他们依法通过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鼓励择优按一定比例转为合同制社工;鼓励他们报考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享受当年“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按照规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在工商注册登记和税收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支持就业、自主创业、新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解读

  ■ “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我市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总数内,拿出一部分岗位单独设立“社区服务”分项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

  日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自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首先采用设立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招用等形式,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我市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此基础上,再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基本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3年招募

  150名大学毕业生

  自今年起,我市将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列入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每年在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总数内,拿出一部分岗位单独设立社区服务分项。按照公开岗位、自愿报名、考试考核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期限及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一致。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适应社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需求专业的毕业生。往年已经被录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社区服务分项。

  据了解,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与当地其他“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同标准的工作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享受与当年其他“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其中,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中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定向考录政策;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选聘考试的享受当年“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的优惠政策。

  “我们在全市选定了150个社区,按照每个社区一名大学生就业的目标,分三年进行招募。今年的招录岗位正在征集中,待岗位确定后,就按照‘三支一扶’计划进行招录。”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服务公益性岗位

  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

  针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我市将通过社区就业这一渠道,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岗位设置上,我市将根据当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发设置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面向省内高校应届和威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0周岁。

  招募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通过积极求职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在重新就业后计算为工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需费用可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届时,我市将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在岗期间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试用期3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资格。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自主择业。

  多重鼓励政策

  让优秀毕业生扎根社区

  为让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实现长期就业,我市此次还制定了一些创新性政策,鼓励他们扎根社区,服务社区。

  对于在从事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岗位、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我市鼓励依法通过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鼓励择优按一定比例转为合同制社工。转为合同制社工的由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

  从事社区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报考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享受当年“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

  毕业生在社区服务满一年以后,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或考试,由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按要求统一申报,基层工作年限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

  对愿意留在当地就业的,我市将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按照规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在工商注册登记和税收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支持就业、自主创业、新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记者 王玲 通讯员 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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